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临清市人民医院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及《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聊城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减免残疾人就医费用的通知)聊卫医函〔2023]33号》等相关文件,进一步优化了残疾人就医医疗费用减免流程,现公布如下:
减免对象:具有聊城市常住户口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减免内容:免收挂号费、诊查费、急诊观察床位费;化验类及CT类检查项目减免20%。
减免要求:残疾人就诊时,需前往门诊部出示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门诊部开具临清市人民医院优惠单,医院设立残疾人收费窗口,提供即时结报,力求简化程序,方便残疾人就诊。
自政策实行以来,临清市人民医院积极开展关于方便残疾患者就医相关培训,为残疾患者的就诊、检查提供便利,确保残疾人患者能够获得及时、准确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