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P-LYRS-014-03 |
页码: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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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部门:人事科 |
适用范围:医院质量管理与改进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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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制定日期:2017-12 |
修订日期:2024-06 |
工作概要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行业质量管理要求,对医院运行过程中的总体质量状况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分析评价,促进医院各项工作条理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医院质量持续改进。
工作职责
1.按照《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医政相关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2.组织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整理,每三年或在必要时修订。对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过和发布制度的培训、落实的监督。
3.制定医院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4.根据医院的质量管理重点,结合上级部门要求开展工作、开展重点督查活动,对各职能部门质量管理效能、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活动进行督导检查。每月对全院质量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5.建立全院性质量监控指标,负责全院性质量监控指标的数据收集和分析,为医院的质量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6.对全院的不良事件进行收集、审核、分派、汇总、分析、反馈,持续改进工作。
7.协调全院性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多部门协作的质量改进和患者安全活动。
8.掌握质量管理基本理论和方法,组织质量管理相关的培训课程,推广质量管理工具和方法的应用。
9.完成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