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住院的医保患者持医师填写的住院通知书、医保证(居民卡)或社保卡、身份证到住院处(外科楼一楼)登记,再到医保结算窗口办理医保联网手续。午夜间住院患者,应在24小时内补办医保手续,以免影响出院报销。
二、医保患者住院期间应自觉遵守医院及医保管理规定,为了治疗和安全,不得擅自离开病区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务必向医师说明,并由医保办报医保经办机构核准备案。
三、住院时严禁冒名、挂床,一经发现,取消职工、居民报销待遇,并根据医保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四、住院期间病情需要使用医保目录外药品、医用耗材或诊疗服务项目时,需由医师告知并经患者或家属同意签定自费项目知情同意书。
五、省内、外异地医保患者住院,须先联系参保地医保局办理信息备案,持社保卡到医保结算窗口办理联网登记。住院报销比例执行参保地报销规定,药品及诊疗服务项目按就医地报销目录执行。
六、因意外伤害住院的患者,应如实向医师告知外伤时间、地点、原因,并签订个人承诺书。如核查发现与事实不相符或刻意隐瞒,将取消患者医保手续并由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七、健康扶贫患者住院时,可享受先看病后付费服务,出院时可享受基本医保、大病救助、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商业补充、医疗再救助待遇。
八、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住院分娩,需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及复印件。医保居民住院分娩,需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出院即可享受生育报销待遇。
九、医保患者出院时持出院证到医保结算窗口联网报销,再到住院处办理结算手续,即可出院回家。
十、医保患者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医保患者住院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
||||
类别 |
年度内首次起付线 |
第二次起付线 |
第三次起付线 |
统筹内报销比例 |
城乡居民 |
500 |
250 |
0 |
70% |
城镇职工 |
600 |
300 |
0 |
88% |
说明:
1、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住院费用最高报销封顶线12万元。
2、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住院,经核准符合报销规定的报销比例50%,年度封顶线6万元。
3、离休、二等乙患者无起付线,统筹内费用全部报销。
十一、其它未注明事项,如有疑问请联系医保办公室。咨询服务电话:0635-2311694、2321278 医保投诉电话:0635-2313984
临清市医院医保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