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长期照护是介于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之间的一种老年照护服务模式,一般是指为失能、失智人群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社会交往和临终关怀等综合性、专业化的服务。
早在20世纪80年代国外学者就为其下过定义,是指为缺少某些自我看护能力的人在健康、个人看护及社会需求方面提供的各种服务。美国联邦长期照顾保险计划中的定义是:长期照护是指对不能自行料理日常生活的人所实施的一项照顾措施,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得以实施,包括居家、助理设施或者护理院等。中国学者认为,老年人长期照护是老年人由于其生理、心理受损,生活不能自理,因而在一个相对较长的时期甚至在生命存续期内都需要他人给予各种帮助的总称。
主要措施:
1. 在医院内设立老年长期照护示范病区,收治医院内长期压床、需要反复办理周转手续的老年病患者。
2. 建立老年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从职能管理、服务机构、人才队伍、信息管理、保障支撑(如老年长期护理险种的建立)等方面统筹解决失能、失智老人的长期照护问题。
3. 由卫生、民政、人保等部门密切协作,建立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和医养结合机制,共同解决老龄化带来的有关老年人照护问题的各种挑战。
主要服务对象:
1. 生活基本不能自理;
2. 同时需要医疗照护和日常生活照护;
3. 中重度失能、失智;
4. 多病共存,有较重的并发症或后遗症。
主要服务者:老年专科护师,护理员
主要服务机构:老年长期照护示病区,老年养护中心、其他医养结合机构
关键技术:老年护理技术,老年综合评估技术、老年病多学科整合管理技术
服务形式:机构照护、社区照护、居家照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