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纪检监察办公室工作职责 |
编号:P-LYRS-006-03 |
页码:1-1 |
制定部门:人事科 |
适用范围:纪检监察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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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制定日期:2017-12 |
修订日期:2024-06 |
工作概要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医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认真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调查职责。
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上级及医院的各项工作安排部署。
2.负责起草医院纪检监察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
3.维护党章、党纪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医院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和组织协调医院反腐败工作的具体建议和措施;按照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对医院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和拒腐防变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6.对医院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科室及工作人员执行党纪政纪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情况、党员干部行使权力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7.监督院内物资采购、医疗器械、各类设备、医用耗材、建设改造修缮工程等方面的招投标采购工作以及院务公开、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干部任免、人员录(聘)用、收费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
8.负责对医院所属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和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核查处理;受理对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9.负责医院纪委报表的汇总、上报,印鉴管理和其他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完成医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