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护理部工作职责 |
编号:P-LYRS-012-03 |
页码:1-1 |
制定部门:人事科 |
适用范围:护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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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制定日期:2017-12 |
修订日期:2024-06 |
工作概要
规范护理部工作范围及工作要求,确保全院护理工作安全、持续不间断运行,不断提高护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工作制度,贯彻落实上级及医院各项工作安排部署。
2.建立并完善护理组织管理体系,实施三级护理管理。
3.制定护理管理目标,中长期规划、各项工作计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在贯彻中存在的问题有总结分析、追踪评价。
4.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调配、奖罚等相关工作。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全院护理规章制度、护理常规、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护理质量评价标准及护理文书等,并组织落实。
6.负责护理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的管理,督导相关质量管理标准及措施的落实。
7.负责组织和指挥、参与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有计划的组织、参加各专业科室的业务查房、病例讨论及护理会诊工作。
8.负责制定全院各级各类人员(在职护士、护生等)院级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各科室护理人员培训计划,并督促其落实。
9.负责规范和统一护理人员岗位说明书,为全院护理人员建立个人技术档案。
10.组织实施各级护理人员的资质评价和审核工作。
11.制定并完善护土长的考核标准,定期组织考核。
12.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如护理管理委员会会议、护士长例会、全院护士大会等。
13.负责制定各护理单元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并监督执行情况。
14.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执业注册管理及依法执业工作。
15.根据护理工作需要,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工作。
16.完成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