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惠民服务

惠民服务

惠民服务

陪护告知书

信息来源:临清市人民医院宣传科 发布时间:2020-07-21 阅读:1589

1因病情危重,确实需要家属陪护的重病人,在病区护士站交押金领取陪护证,家属应承担陪护责任。

2.每位重病人只能领取一张陪护证,由一位家属陪护,陪护人员凭证出入大楼,出院时退回证卡和押金。

3陪护人员需遵守医院及病区制度,保持病区整洁、安静。

4医生查房及治疗时,请家属配合离开病室。

5陪护人员请勿在院内洗衣、洗澡,夜间不得打地铺睡觉,更不得与病人同卧一床,可向医院租用陪护床(具体办法见附件)。

6请勿擅自翻阅病历及私自拿取院内物品。

7请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损坏公物,酌情赔偿。

8陪护人员在陪护期间,不能影响医护人员的治疗和抢救工作。